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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贩卖小熊猫案件在陕西宣判

2005年09月24日 17:04

  中新网西安九月二十四日电(程成)中国首例非法收购、运输、贩卖小熊猫案件近日在陕西宁强县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至十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三万元人民币。据悉,这是近年陕西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贩卖珍稀野生动物案。

  据了解,小熊猫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外型肥壮似家猫,成体体重可达八公斤。体毛红褐色;四肢粗短,毛黑褐色;尾长而粗并杂有环纹。多三五成群活动,早晚出外觅食。喜食冷箭竹、大箭竹,亦觅食树叶、果实及小动物。在中国主要分布于云南、四川、西藏等地。

  今年三月,四川省仁寿县人曹中伟伙同田洪、李君从居住在四川省马边县的徐景春处,以每只一千两百元的价格购买了五只小熊猫,并准备以每只三千五百元的价格出售给在成都新华公园承包经营动物馆的许建超,许建超要求将小熊猫运往河南洛阳,并承诺只要将小熊猫运送到洛阳后就付货款。

  今年三月二十三日,曹中伟租用了一辆轿车伙同田洪、李君驾车载着五只小熊猫从仁寿县出发运往洛阳,途中又将许建超接上车一同前往洛阳。当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四人驾车行至宁强县七里坝公路收费站时,被宁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截获,当场缴获小熊猫五只。

  据悉,除一只小熊猫因严重脱水死亡外,其余四只移送到了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中心,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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