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酒后上厕所时跌坐沸水锅十级伤残 食客状告店主

2005年10月11日 09:08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对一件17岁少年宵夜时饮酒过量坐跌沸水锅被烫伤的案件作出宵夜店业主赔偿24000元的判决。

  2004年7月,原告在被告经营的宵夜店饮酒过量,上厕所时不慎滑倒跌坐于被告放置在过道旁的沸水锅内,造成大腿等部位多处严重烫伤,构成十级伤残,用去医疗费17200元,尚需续医费15000元。被告仅支付了医疗费99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对放置于过道旁的沸水锅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张华 吴小明 汤勇)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