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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再次确立八十五处珍贵文物古迹



  中新社乌鲁木齐十月三十日电 (记者 李德华)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又 公布了八十五处珍贵文物古迹为新疆第四批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被列入国家、自治区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 二百三十六处。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珍贵文物古迹有五大类:一是古迹址,有三十三处;二是古墓葬,有十五处;三是古建筑,有二 十一处;四是石窟寺及石刻,有十九处;五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有七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盛春寿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称,新疆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路段,又是多民族、多 宗教地区,自古留下了众多的遗迹。可以说有四个特点较为突出:一是品类多,而且齐全;二是其具有复杂和多样性;三是年 代久远,有旧石器遗址;四是由于干旱少雨,文物保存较好。

  据介绍,目前新疆已探明的文物景点多达四千多处。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只有十四处,除了已知的自治区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被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二千余处。但这一数字与作为中国八大文物省区的地位是不相称的。问及 原因,盛春寿称,新疆大批文物景点分布广且散,尚不具备基本的保护条件而未能更多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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