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老百姓,家底越来越殷实,日子越过越红火。1998年,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425元。我
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最快、居民收入增长最多的历史时期。
建国初,党和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医治战争创伤,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一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广就业、低
工资的政策,使“人人有饭吃”的理想在较低层次上成为现实,1957年,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54元。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春潮在中华大地涌起,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自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8年,
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425元,是1978年的15.8倍。扣除物价因素,20年实际增长2.2倍,年均
递增6%。
经济迅速发展,人们手中的余钱也渐渐多了起来。1952年全国居民存款余额为8.6亿元,1978年达到21
0.6亿元,1998年达到53407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254倍,比1952年增长了6210倍。
1957年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才222元,其中吃穿就占了70%,这个比例一直维持到改革开放初。
当时绝大多数生活消费品都凭票凭证供应。改革开放后,我们用短短几年时间就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小康目标迈
进。到1998年,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达到每人每年2973元。
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我国已改变了多年来以吃穿等生存资料为主的单一格局,住、用、行和文化娱乐等享受和发展
方面的消费支出明显提高。到1998年,生活费支出中城镇居民用于吃和穿的支出比重已下降为55.6%,农村居民下降
为59.6%。城镇居民食品消费开始摆脱过去那种以粮食为主的粗放消费方式,逐渐向讲究营养、风味、方便转轨,粮食消
费量逐年减少,肉禽蛋鱼等动物性食品的消费量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