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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真相直击

1999年6月8日 12:11

  进入90年代以来,广东省湛江地区一直是走私案的多发区、高发区。其间,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大打私力度。但是,自1996年以来,该地区的走私活动不仅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成为“走私者的天堂”。

  在犯罪团伙的头目中,号称“走私汽车大王”的陈励生“水”最深,最有背景,因为其父是湛江市委原书记陈同庆。陈励生1987年从北京航空学院毕业后,凭借陈同庆的权力和影响,先是搞假手续派驻香港,成为香港居民后再返回湛江成立假合资公司,疯狂走私,几年间就赚了几亿家财。1996年初,陈励生与邓崇安伙同李深等人在香港密谋走私汽车,从中牟利。邓崇安负责组织货源,陈励生负责在香港报关出口、发运及在湛江接取走私入境的货物,将之交给邓崇安,李深纠合张猗负责疏通关系报关,按每个集装箱7—10万元港币收取通关报酬。他们走私经常使用的手段是伪报品名及数量,如,1996年12月29日,他们用12个集装箱装运了68台汽车至湛江港,以汽车零配件报关,仅这一笔即偷逃应缴税款1300多万元。自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邓崇安参与走私汽车车身2900余台,偷逃应缴税款2.3亿元;陈励生参与走私汽车车身1905台,另外走私柴油1万余吨,共计偷逃应缴税款1.7亿元。

  犯罪团伙头目中最具暴发户性质的当属林春华。他80年代还是一个公司的业务员,几年时间便成为湛江地区的“走私石油大王”,他走私的油量占整个湛江地区走私油的85%以上。为了牟取暴利,林春华修建了自己的码头,实现了运输、仓储、销售走私油料的成龙配套,他走私成品油的数量相当于1997年我国汽、柴油进口总量的1/10。

  李深、张猗团伙在湛江走私团伙中是最“牛”气。李深在湛江的汽车号牌是“11111”,这5个“1”,道出了李深的骄横和实力。1996年初,李深和张猗在湛江结识了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利用张猗的色相将曹拉下了水。

  尔后,李、张成立了“中正公司”,专事走私活动。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将海关、边防、商检、港务等重要执法部门的关键岗位全部打通,走私分子的货船抵达湛江港口后,“中正公司”全权负责报关,李深、张猗坐地分赃,收取通关费。据统计,“中正公司”这两年几乎垄断了走私分子在湛江的报关业务。李深被人称为“报关大王”,名实相符。李深手下李勇,甚至与该市赤坎区打私办、公安边防分局合伙开办了一家拍卖行。这样,李深团伙就形成了走私、通关、拍卖罚没走私物资的一条龙作业。

  平心而论,1996年以前,尽管湛江地区走私活动较为频繁,但并未达到国门洞开的严重地步,走私分子在较为牢固的国门面前也不敢为所欲为。

  以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为首的部分市级领导干部及关键部门的负责人严重腐败并充当走私分子的保护伞,一部分领导干部直接参与走私,是导致这两年该地走私活动猖獗的原因之一。

  陈同庆自1992年主政湛江后,追求享乐、不求进取,逐渐蜕化变质。他好酒贪杯,被人称为“蓝带”书记。这些年来,他还挖空心思利用职权,卖官鬻爵,大搞权钱交易。从1994年10月至1998年7月,陈同庆利用职务之便,以提拔、调动、安排工作等手段,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这样贪婪捞钱的市委书记哪有心思认真部署过问打私活动?

  另外,在抓打私活动中,陈同庆腰杆不硬,先天不足——他儿子陈励生便是众人皆知的“走私车大王”。这几年,陈同庆对陈励生的走私活动实际上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为了给陈励生的走私货寻找销路,陈同庆不惜厚着脸皮到处打电话、拉关系;为了让儿子走私资金充裕,他施加影响,让湛江市政府出面担保在境外银行给陈励生的公司贷款4000万元港币。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陈同庆的影响下,湛江市一些政府官员也加入了“快速致富”的走私犯罪活动。原副市长杨衢青参与走私,他个人分得赃款40万元。他在任期间,还收受了李深54万元的贿赂;市打私办主任郑炳林亲自出马协调放私,心安理得地收受李深同伙李勇的贿赂;霞山区国税局与走私分子林春华合伙开办公司,为其提供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使走私油合法销售。

  众所周知,海关、边防、公安、商检、港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均是保证进出口贸易正常进行的国门卫士,他们共同戍守着经济长城,哪一个部门有漏洞,都会给国家带来无穷的灾难。事实证明,执法监管部门的软弱无力,甚至与走私分子同流合污,是湛江地区走私泛滥的另一个原因。

  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1995年8月才由海关总署调至湛江海关。1996年初,即拜倒在张猗的石榴裙下。他对张猗有求必应,言听计从,将党性、革命原则,统统抛之于脑后。李深、张猗的“中正公司”,成立不及10天,曹秀康即同意它享有“先放后征”的优惠政策。两年多来,“中正公司”走私将近百次,但为湛江海关查扣的,仅两三次而已。当“中正公司”的走私货物为其他海关查获后,曹秀康或亲自登门,或电话求情,积极为张猗奔走。

  由于曹秀康的堕落,湛江海关一些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也纷纷效仿。如调查处处长朱向成,不仅对走私团伙法外施恩,而且还向他们透露总署的打私部署。

  在海关失控的同时,在走私团伙的恩威并施下,湛江口岸的其他执法监管部门边防、公安、海警、商检、港务、船务等重要部门的一些人,为了各自的利益也纷纷收贿放私、护私,为走私分子保驾护航。两年多的时间内,李深、张猗、林春华等人向公职人员行贿金额高达700余万元。走私船只被湛江边防分局查扣后,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赞助费并额外给局长邓野、政委陈恩一点好处,则可顺利放行。港口码头的负责人在收取贿赂后,竟敢在没有任何海关放行证明的情况下,将卸在码头上的走私货让走私分子如数提走销赃。船务公司的业务员被收买后,则主动为走私团伙更改舱单、提单,伪报瞒报品名和数量,欺骗海关,逃避许可证管理,少缴税款。商检部门的少数人,为走私货出具假证明,使其在国内合法销售。

  于是,经济长城的国门就这样洞开着,形同虚设。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成功侦破和查处再次说明,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无视党纪、以身试法,终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近年来,湛江走私分子与当地公职人员相互勾结,大搞权钱交易的情况,当地干部群众时有反映。

  1998年9月初,中央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群众检举揭发了湛江走私活动猖獗的情况,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广东省共同组成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查办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

  随即,纪检、公安、检察、海关、审计等部门组成由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一批批办案人员奔赴湛江,一项项调查取证工作迅速展开,拉开了特大案件侦破的序幕。

  1998年9月16日,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广东省公安、检察机关展开此案第一个重大行动,分别在上海、广西、广东、湛江等地相继抓获了走私分子林春华、李深、陈励生、张猗、李勇等人。同时,检察机关对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湛江边防分局原局长邓野等6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为突破全案奠定了重要基础。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内外涉案人员有300多人,讲究办案策略极为重要。工作组进驻湛江后,根据实际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明确地把查处的重点放在团伙头目、骨干和那些贪赃枉法、同走私集团相勾结的执法、监管人员中的领导干部上;对大多数犯有这样那样错误的一般人员,只要如实向组织主动坦白交待问题,退出非法收入,均执行从宽政策。

  1998年10月8日,湛江海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领导小组和广东省政法机关有关负责人当场宣布兑现宽严政策。海关集装箱监管科副科长湛日荣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退赃,虽受贿金额较大,仍被从宽处理,当场宣布予以取保候审。另有3名海关工作人员经查存在严重经济问题,隐瞒情况,态度不好,被当场宣布依法收审。由于采取打击极少数,教育、解脱大多数的正确决策,工作到位,先后共有160多人主动交待了自己的问题,收缴赃款1600多万元,充分赢得了办案时间,争取了主动。

  打破个案突破的常规做法,实行分类查案整体推进。过去查办案件,通常采取一人一案、一事一案、个案突破的方法进行,查办此案之初,也曾采用过这种传统的方法。

  然而,随着战果的不断扩大,人们才发现,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冰山,才刚刚露出小小的一角。此案涉及的党政部门多,关连的团伙多,牵扯的人员广,如果仍然沿用老方法,必将事倍功半,贻误战机。面对复杂的情况,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工作组果断决定,打破常规,变查一单单的走私放私活动,为深入湛江海关这个各走私团伙汇集的“总闸门”,按汽车、钢材、成品油等货物总类进行统一调查、取证,使全案查处工作得以迅速突破,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及人员300多名,反映出的问题方方面面,专案组查办此案时集中拳头,突出重点,集中查私。对于走私放私问题抓住不放,穷打猛追;而对于查私暴露出的其它经济问题、以权谋私问题等,注意收集情况,一律暂缓出击。正因为整个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得有张有弛,有步骤,有策略,尽管涉及的部门、人员众多,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实属难得。

  查办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专门批示:湛江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最大、最严重的走私案件,彻底侦破和依法重判犯罪分子,对于党风、国运和重整经济秩序,恢复人民信任,均有重大意义。务请再接再厉,穷追猛打,夺取最后胜利。

  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查办此案非常重视,把它作为广东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在人力、物力上对办案工作给予全力支持,从省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抽调了一批业务骨干充实办案队伍。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经常过问案件进展情况,亲自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调整湛江领导班子,解决疑难问题,并且为湛江的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查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历时7个多月,在这200多个日日夜夜,战斗在第一线的办案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吃大苦,耐大劳,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迅速、高效地指挥决策,中纪委的一位常委长期扎在广东省,一直同大家战斗在一起,始终坚持一线指挥。去年10至12月份,正值案件攻坚阶段,参战人员不分昼夜,苦战3个月,放弃了所有节假日。大家的国庆节、中秋节都是在专案组度过的。有的同志妻子遭遇车祸,因扑在案子上,却不能赶回家中料理。广东省公安厅外出抓捕逃犯的侦查人员,经常星夜兼程,有时在守候点一“盯”就是几十个小时。其中,有两名侦查人员在海南追捕逃犯时光荣牺牲。去年中秋之夜,当万家团圆之时,坚守在一线的办案人员曾写下这样一首朴素的自勉诗:“月到中秋人多情,今年往年却不同。悠悠万家灯火亮,战士擒恶在江城。”

  今年4月,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后,由于涉案人员较多,依据法律规定,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广州、湛江、茂名、深圳、佛山5个市中级法院分别负责案件的审判。各院都安排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选派得力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严格依法进行审判,确保办案质量。由于领导得力,措施到位,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审判充分体现了依法、公开、公正原则,涉案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在湛江,卷入这一案件的干部有200多人。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触目惊心,他们的腐化堕落发人深思:

  ——必须认真开展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全面加强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的队伍建设。

  湛江出现这一特大走私案件,其根本原因是领导班子建设出了问题。这是此案留给我们的最深刻的一条教训。事实说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是空洞的口号、抽象的概念,而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要求。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打击走私,而湛江市的少数领导干部却敷衍塞责,姑息纵容,甚至参与走私活动,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方向,以致酿成今天这个恶果。

  党的领导干部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兴衰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陈同庆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平时贪恋杯中之物,不仅喝掉了自己的威信,也喝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他由“什么人的酒都敢喝”发展到“什么样的钱都敢收”,进而便是“什么人都敢用”。向他行贿的包工头庞国光就摇身一变成了市建委主任。

  ——领导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慎重交友。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暴露出的一大问题是,涉案的许多领导干部是在配偶、儿子、女儿的问题上放松了自我要求,放松了思想警戒,一步步被突破防线,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据群众反映,湛江原市委书记陈同庆调任湛江的第一天,就带着儿子、亲戚前来拜会当地的领导干部。人们说,从表面上看,是儿子、亲戚给陈同庆送行,实际上却是新书记为他们日后靠湛江发财铺路。

  曹秀康的女儿要赴国外留学,他找到张猗,由张猗找李深帮忙办成了赴加拿大自费留学的手续,并由李深安排一套洋房供其女儿居住。湛江市原副市长杨衢青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走私分子李深的54万元人民币的贿赂,也是为了给他的儿子办理香港居留证……

  曾经对走私分子张猗言听计从、视其为红颜知己的曹秀康在他的《忏悔书》中写道:“当那些所谓的朋友拿钱、物频频向我表达他们的‘真情实意’时,我怯懦、动摇了,伸出了罪恶的双手,一步步陷入了犯罪的泥坑,做了党和人民的罪人。”

  ——必须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再次印证了“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道理,同时也表明我们现行的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曹秀康初到湛江时做了一些工作,后来海关总署听到一些关于他的反映,即多次派工作组去调查、考察,这几年对湛江海关亦年年审计,但都没能及时发现问题。特别触目惊心的是,此案当中,湛江市委、海关、商检、边防、港务等部门的“一把手”均被拉拢腐蚀,整个湛江口岸监管失控,国门洞开乃至出现了一条走私分子可以自由进出的“黑色通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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