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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十大基金公司发表“严正声明”

2000年11月10日 16:10

  《财经》杂志2000年10月号以耸人听闻的形式刊登了《基金黑幕——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对中国基金业两年来的试点成果给予全盘否定,其中颇多不实之辞和偏颇之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为正视听,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基金业在中国的发展虽然只有两年多的时间,但由于起点较高,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已经是国内监管最严格、制度最完善、透明度最高的投资机构之一,我们的业务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当然,我们目前仍处于一个不断学习完善的阶段,我们十家基金管理公司并不讳言两年试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我们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同样坚定地走规范化的道路。

  二、基金业同仁非常尊重并欢迎基金投资者、新闻媒体和专业研究机构基于事实、客观公正地对基金业提出批评意见。我们认为基于事实的、客观公正的批评,有益于基金业这一全球资本市场近几十年来发展的主流趋势的健康发展。

  三、《基金黑幕》没有说明该文所依据的资料的正当来源,我们也无从了解这些资料的真实面目。但就《基金黑幕》引述该资料的分析数据、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来判断,《基金黑幕》依据的资料的数据采样不准确,研究方法不科学,对基金的交易行为的判断与事实严重不符。

  四、文中的解析性立论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常识:

  1、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增加,证券市场的波动将随之减少,这已经是被世界各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所证明了的公理,绝不是什么“未被证明的假设”;而基金每一笔具体的买卖行为,只能以追求基金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基准。

  2、同上市公司中报、年报披露具有时滞性一样,基金信息的公告也具有时滞性,因此就判定为“信息误导”,是无视中国乃至全球负有向公众披露信息责任的机构的惯例,而这种惯例都在各国相关法律规范之内。

  五、作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出版物,仅仅依据一份非正常渠道流传的所谓“研究报告”,不向基金业和证券交易所进行调查核实,就写出一篇多次运用“据传”、“据说”等字眼传播谣言的文章并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发表,严重违背了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出版物最起码应遵循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职业操守。

  六、文中不负责任地传播基金经理收受利益高位接盘的市场谣言,并使用“黑幕”、“欺骗”、“迷惑”、“误导”等恶意诽谤字眼,对此我们予以严厉的谴责。

  七、中国基金业对“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论断的理解是:中国基金业的发展,不需重复国外同行发展的漫长道路,而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后发优势,确立自己在国际基金业100多年积累基础上的高起点,快速完善法制体制,快速引进先进技术,快速培养基金人才,在此基础上尽快增加机构数量。《基金黑幕》一文的后记中,认为“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是超常规发展变相的庄家,这不仅是对中国基金业的污蔑,在推论过程中更是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拙劣手法。

  八、对《基金黑幕》一文作者及《财经》杂志社的行为给中国基金业及十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声誉和经济上造成的损失,我们保留对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十家基金管理公司均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制度充分吸收了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并每年均要接受主管机关的严格监督检查。目前,各家基金管理公司均在做开放式基金的试点准备工作,并为此接受了国外专家的评估。

  中国基金业同仁将以服务国民、回报社会为己任,发挥专业精神,坚守职业操守,为我们全体同仁所热爱的、关系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金业奉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公司名称笔划为序)二000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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