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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纪委干部故意伤害案在宁波开庭

2000年11月28日 11:36

  中新网杭州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上午9时,中国首例纪委干部故意伤害(致死)案,在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中国首例纪委干部因刑讯逼供致谈话人死亡案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家属也将台州市纪委告上法庭。纪委在民事赔偿诉讼中成为被告在我国司法史上也是首例。

  69岁的温岭市百货公司退休职工陈安稷,退休后被聘为温岭宾馆会计。2000年4月5日,既非党员,又非干部的陈安稷,被台州市纪委以温岭“3·23”案件涉案知情人为由叫至椒江“谈话”,期间与外界隔绝,其家属多次要求探望,均被纪检部门拒绝。45天之后,他被5位临时抽调上来协助办案的纪委干部活活打死。

  这次到庭参加旁听的除了被害人亲属和4位被告的亲属外,几乎都是涉案部门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

  庭审中,4位被告人对自己在“投案”时,向公安机关所作“自首”陈述和殴打陈稷安致死犯罪事实都供认不讳,但对各自犯罪情节轻重部分的陈述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法庭上4位被告人的辩护代理人为其进行了辩护。

  此外,被害人家属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除了陈、翁、周、王4名被告外,还追加姚志强和台州市纪委为共同被告。要求依法追究同案犯罪嫌疑人姚志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刑事责任;要求6被告公开事实真相并向被害人家属作公开道歉、支付被害人死亡赔偿金14万及精神损害赔偿金60万。

  今日早报消息说,至昨天庭审结束,法院未作判决。此案的民事诉讼部分法庭昨天未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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