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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柳州市公安局长行贿500万的两嫌犯受审

2001年5月28日 07:00

  中新社柳州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朱江云)向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五百多万元人民币的江强、胡红星行贿、赌博案,明日将在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经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九年间,时为广西柳州市中山城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江强、副总经理胡红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时任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已判刑)、干警陈红(于丁的妻子、已判刑)行贿现金及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二百二十九万余元;向时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梅柳城(另案处理)行贿现金及物品合计人民币二十五万余元;向时任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劲松(已判刑)行贿现金及物品合计人民币二十九万余元;向时任广西区公安厅特勤队副队长何强军(已判刑)行贿现金及物品合计人民币六十三万余元;向时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玉章(已判刑)行贿现金及物品合计人民币六十九万元;向时任柳州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刘忠(另案处理)行贿人民币一百一十五万余元。

  另外,江强、胡红星还涉嫌赌博罪,他们伙同覃子文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自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一九九九年四月间,分别在柳州市中山大厦、白莲机场以“开心天地”、“啤酒机游戏”、“百家乐”等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共获赃款近三千万元人民币。(完)



相关报道: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于丁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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