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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过网站征求意见规范“110”报警服务 2002年06月20日 06:32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九日电 (记者 朱大强)公安部决定从今年六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日的一个月内,将《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工作规范》通过本部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旨在进一步推动和规范“110”报警服务工作,公安部在总结全国“110”报警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工作规范》。该《规范》对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的工作原则、职能及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的范围、处置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通过互联网征求社会各界对《规范》的意见,是公安机关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与公众直接沟通,寻求公众支持帮助,提高自身服务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首页,点击宣传窗口内的链接,进入征求意见页面,发表对《规范》的意见、建议及对“110”报警服务工作的看法。 “110”报警服务是中国公安机关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便于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的一项重要举措。“110”报警服务台自九十年代中期在中国城市普遍开通以来,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已成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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