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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武汉海关关长莫海涛涉嫌放纵走私被提起公诉

2002年07月31日 10:17

  中新网武汉7月31日消息:据长江日报报道,原武汉海关关长、46岁的莫海涛,因涉嫌放纵走私、玩忽职守罪,近日被武汉市检查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莫海涛在担任武汉海关关长期间,不顾国家规定,擅自签批,放纵生意人黄某等走私并设法低价补税毛豆油共7.36万吨,弄虚作假核销进口备案羊毛条500吨。

  莫海涛此前在担任深圳海关副关长时,就曾“照顾”黄某,将1.75万吨原糖征税价格由海关总署规定的每吨300美元下降至每吨110美元。以上三项,致使国家损失关税和增值税共计5.1亿余元。(晓亮、郑灵、魏楚军)

  新闻背景:

  现年47岁的莫海涛系广东省东莞市人,大专文化,原武汉海关关长。2001年1月1日湖北省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月16日对其逮捕。

  经查,1995年7月,莫海涛在任深圳海关(原九龙海关)副关长期间,受深圳惠威公司杨某要求,未经拍卖程序,擅自决定定向销售给杨及深圳裕伟公司黄某等人1.3万吨海关罚没原糖,杨从中牟利200余万元。莫任武汉海关关长后,向杨索要一辆到岸价为62.8万元的丰田海关罚没车,通过关系上军牌自用。

  1997年10月,莫海涛在海关发现深圳某公司申报的500吨羊毛条出口报关单系伪造情况下,出于私情,决定不移交立案调查。1998年4月,黄某等人又以加工名义假结转到湛江,在武汉海关将500吨羊毛条备案核销,致使国家损失关税、增值税653万余元。

  1997年8月,莫海涛指使陈某等出具虚假毛豆油质量问题的商检报告,以掩盖违规接收低价报关的事实,应付海关总署检查,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33万余元。

  1997年1月,黄某等人向武汉海关提交设立“武汉丰润油脂保税仓库”的报告,莫海涛未进行实地考察,未经集体讨论研究,即向海关总署报告,导致该仓库成为“无库址,无面积,无设施”的虚假仓库。随后,黄某等人将4.7万吨毛豆油以保税名义从上海转关武汉走私。经查实,共计有7.36万吨毛豆油被走私,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4.92亿元。

  此外,1996年元月,莫海涛在任深圳海关副关长期间,违反海关征税价格的审批权限,指使下属接受某公司的报关价,将1.75万吨原糖由300美元/吨降至100美元/吨征税,造成国家关税、增值税损失9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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