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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瞎妻子前男友 江苏首例邮包爆炸案案犯被判死缓

2002年08月08日 09:41

  中新网上海8月8日信息:近日,江苏省首例邮包爆炸案一审结束,连云港市中院判决被告人丁训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原告刘成26万多元。新沂市邮政局赔偿原告刘成5.6万多元。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1998年,被告丁训成得知其妻曾与东海农场干警刘成有过恋爱关系,便产生报复的念头。他制造了邮包感性炸弹,于1998年11月5日将炸弹以“礼品”名义交给新沂市邮政局。邮局工作人员未尽安全检查义务,直接将邮包炸弹投递出去。同年11月16日,刘成将该包打开时发生爆炸,右眼被炸残疾,双耳耳膜穿孔,面部毁容,右手及右前臂缺失,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丁训成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判决处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承担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新沂市邮政局工作人员未尽到行业义务,审查不严,导致丁训成的炸弹包寄出,酿成此案,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被害人刘成有一定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宣判后,刘成表示不服判决,并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了上诉。(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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