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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2002年08月31日 18:36

  中新网北京8月31日消息: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就9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发表谈话。

  张维庆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9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计划生育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正式实施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组织协调各种宣传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大众传媒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帮助干部、群众深刻理解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张维庆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迫切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制定地方法规。多年来,地方计划生育法规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现行地方法规做出修订。在修订条例过程中,注意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并依据国家法律的授权,紧密结合本地实行,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生育调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应规定。由于大部分各省、市、直辖市的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步实施还有一个过渡期。在这个期间,原地方条例仍然是有效的,可以继续作为执法依据。但原条例中明显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部分将不能继续执行。希望各地抓紧条例的修订工作,尽量缩短过渡期的时间,以免给基层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被动。

  张维庆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责任,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行政行为,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坚决纠正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随意损害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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