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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月爆"细价股股灾" 港交所总裁负行政责任

2002年09月11日 08:17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9月10日在记者会上,就调查细价股事件独立小组提交的报告,表示接受。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问题。


香港政府9月10日公开“细价股事件报告”后,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记者会上,回答记者问。中新社图洪少葵摄

  中新社香港九月十日电(记者张传熙)就七月二十六日香港发生“细价股股灾”事件,香港特区政府今天下午发表调查报告。报告指港交所行政总裁邝其志因为在推出除牌咨询文件方面,欠缺与市场人士及监管机构的沟通,需要向事件负行政责任。

  报告同时建议,政府不应因为细价股事件而拖慢对金融市场的改革。

  七月二十五日港交所推出连串金融改革措施,重要的一项是推出除牌咨询文件,计划令三十个交易日平均股价低于五角的股票退市,以确保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当日出席记者会公布此消息的人士包括财经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港交所主席李业广、港交所行政总裁邝其志及证监会主席沈联涛等。措施公布后在次日引发细价股股灾,数百只低价股遭市场恐慌性抛售,市值蒸发超过一百亿港元,其中一只细价股跌幅达到近九成。

  事件发生后,市场人士大为不满,斥责之声四起。一些市场人士指责相关机构推出改革措施未能充分评估市场的反应,并做足准备。财政司长梁锦松事后宣布委任独立小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报告分析了相关多名财经官员及人士,包括梁锦松、马时亨、沈联涛、邝其志等在事件上的责任问题。报告指港交所行政总裁邝其志是细价股除牌咨询文件的构思者,获悉事情进展,在沟通协商上失误,要对事件负上行政责任。而梁锦松、马时亨、沈联涛没有失责,不需负责。

  报告披露,港交所主席及董事局并无直接参与咨询文件的制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港交所上市委员会,也是在文件发表前一至两周才接获有关文件。

  但报告指财政司长作为最高的财经官员有责任消除、减低事件对经济造成的影响,避免发生同类事件。至于马时亨,由于事发时刚上任,欠缺政府运作经验,要进行检讨。

  调查报告除了建议政府不应因为事件拖慢改革外,还建议在五个范畴内作出改善,包括加强让市场人士及市民的参与、评估市场反应、改善咨询程序、检讨三层规管架构的运作,以及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及保障等。

  行政长官董建华、财政司长梁锦松以及财经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下午五时后分别会见记者。董建华表示,政府全面接纳细价股事件调查报告,并承诺落实报告的建议,总结经验,力求改善,确保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维持高的效率。董建华同时说,政府在细价股事件上迅速作出反应,并作出检讨,显示高官问责制运作情况良好。而梁锦松就表示,今后会紧密监督本港金融改革的进展。马时亨则自我检讨,并表示会与证监会、港交所加强沟通合作,支持财政司司长推动金融改革。(完)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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