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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他人著作内容 四名博士被状告及索赔32万

2002年10月28日 20:51

  中新网10月28日电 因涉嫌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数据,北京两所名校各一名博士、某科学院及重庆一名校各一名博士生今天被告上海淀法院的法庭,原告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要求共著一书的四人以及出版商经济管理出版社赔偿人民币32万元。

  据北京晚报报道,四名博士生之所以被告上法庭,是因为他们著作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被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指控有大量章节实属抄袭。

  中信诉称,该公司下属的中信国际研究所自1998年起组织课题组着手研究“金融控股公司”问题,并分别于1999年、2000年、2001年将一批相关学术论文发表于中信内部刊物及其对外互联网站上。今年2月,当中信准备将上述论文编辑出版时,发现由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的《金融控股公司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有大量章节抄袭了中信的论文。

  在法庭上,经济管理出版社辩称,该社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对著作权问题有过明确约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者将承担全部责任。而熊某、陈某则辩称,去年5月,他们与王某、田某自发组织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研究并分别撰写论文,准备出书。经济管理出版社定于今年2月出版此书,双方约定出版社不收取出版费,作者获得零稿酬,在该书的写作、出版上,二人没有获得任何利益。此外,他们对其他作者所写章节的参考文献情况并不知情,只对自己所写的章节负责。(杨昊 李东民)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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