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1月05日星期二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中国社会阶层构成变化 私营业主成"社会新阶层"

2002年11月05日 15:07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36岁的郭家学是陕西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长,最近他获得了省“劳动模范”称号。与他同时获此殊荣的还有其他16位私营企业主。在评选中,他们被称作“社会新阶层”的代表。

  “这是个强烈的信号,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私营企业主寻求社会荣誉和政治待遇的强烈愿望得到了国家进一步承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陆学艺说。

  他认为,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像经济发展一样,中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这种新变化,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20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外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和中介组织等得到逐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迅速出现。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奇生说:“只要私营企业主对发展生产力作出贡献,他们就可以获奖,这是一个突破。”

  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中国私营企业已达176万多家,个体工商户2570多万个,从业人员近7500万人。

  有调查显示,几乎同私营企业主一道步入社会舞台的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很多出自知识分子。数字表明,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已发展到20万户。

  中组部党建研究所专家认为,民营高科技企业创办人员、技术人员,是中国社会中一个与先进生产力保持着密切联系的阶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完)


 
编辑:吕振亚

相关报道:私营业主获国家级“五一劳动奖章”说明了什么? (2002-04-25 17:26:33)
          云南将15名私营业主推上“劳模”宝座 (2000-12-09 09:01:33)
相关专题: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