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2月12日星期四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对网吧的开设划定“禁区”:长安街无网吧

2002年12月12日 08:45

  中新网12月12日电 北京市已出台专门规定,对该市开设网吧划出禁区。

  北京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已联合制定《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下列区域和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建国门至复兴门)两侧临街的建筑物内;

  (二)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

  (三)大学、中学和小学校园内及中学和小学周围200米范围内;

  (四)居民住宅楼(院)内及居民住宅楼内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

  (五)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和地上四层以上(含四层)的建筑物内。

  《管理办法》同时指出,在星级宾馆、饭店以及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商场、写字楼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可以不受上述第(一)、(二)款限制。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在北京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二)不得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给予消费者货币、奖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质奖励;

  (三)不得安装局域网游戏;

  (四)为消费者提供信息下载、打印等服务的经营单位,应设置专用设备并有专人管理;

  (五)应对营业活动进行录像,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日;

  (六)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培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按照规定,在北京开设网吧注册资本(金)或出资不得少于50万元,要有符合国家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80台,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连续上网少年疲劳猝死 网吧业主赔偿精神损失费 (2002-11-26 17:52:20)
          广东梅州执法部门进行清查行动 六成网吧被取缔 (2002-11-23 08:29:24)
          违规情况仍存在 郑州大力度集中清理违规网吧 (2002-11-22 06:27:05)
          未成年人仍逗留网吧 《网管条例》长沙遭拒绝 (2002-11-17 12:07:47)
          乌鲁木齐规定所有网吧每天凌晨2点必须打烊 (2002-11-15 14:54:42)
          西安12岁男童身揣10万泡网吧 11天挥霍5000元 (2002-11-14 11:24:46)
          网管新条例实施在即 网吧老板竟一问三不知 (2002-11-11 14:48:38)
          抬高开业门槛歼灭黑网吧 重庆今年尚无一网吧火灾 (2002-11-03 14:39:33)
          八大部委联查网站网吧 北京个别网站仍存漏洞 (2002-10-22 10:51:30)
          广州清理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 取缔一些非法网吧 (2002-10-19 08:47:43)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