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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支七招购车维权

2011年03月16日 15:14 来源:南宁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0年,南宁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涉及汽车的咨询申诉举报共计447件,与2009年同期(261件)相比,增加了71.26%。其中,汽车产品质量问题291件,占总量的65.1%,售后保养服务问题156件,占总量的34.9%。面对汽车消费维权热点,我市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支招,提出七点必须注意的方面,让消费者轻松购车。

  在汽车产品的质量投诉中,反映较多的是发动机、变速箱、空调系统、轮胎及油耗等,近三成的产品质量投诉直指汽车发动机,而轮胎质量的投诉也增长较快。而在售后保养服务的投诉中,主要反映的有维修养护时的配件、价格以及标准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以次充好、收费不透明、质量不过关等。有个别经营者甚至以国家目前对汽车没有“三包”规定为借口,拒绝或故意拖延消费者的退换、修理要求,逃避责任。

  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车友自身的权益呢?南宁12315给广大车主支招,购车维修做好七注意:

  第一,无论是购买汽车、售后保养,还是签订保险、分期付款等,都要签订合同,都应该重视合同条款内容,务必亲自过目后才可以签下自己的大名。不要轻信经销商的口头承诺,要仔细询问、核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未尽事宜要以书面进行约定。盲目签字等于将自己的合法权益拱手让出,如果一份“问题合同”得到了消费者的签字“认可”,将给日后产生纠纷的调解和维权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第二,在缴费时应确认每笔费用收取的理由。当对所收费用有疑问时,应该立即与商家沟通,或者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以免交了冤枉钱却还被蒙在鼓里。

  第三,如购车后出现异常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没有分清责任前,应尽量维持车辆原状,不要擅自拆卸零配件,应当尽快报请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否则极有可能会失去有利证据。

  第四,若汽车存在争议、无法鉴定,而与经销商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要提出合理的要求,要有理有节地进行协商、仲裁或诉讼。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诉,也可寻求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五,当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时,最好选择在定点维修店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平时多学习一些汽车的维修保养知识,尽可能多地掌握自身汽车品牌的资讯,以平衡自身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之间的信息对等。

  第七,提醒消费者和商家注意的是购车定金问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继续购车而要求商家退回定金,这个是不能支持的;同样地,如果支付定金后,商家以车辆提价为由要求加价时,则是商家违约,商家除了返还定金,还要支付1倍的违约金。(记者王黎黎 通讯员熊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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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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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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