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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车辆驶离收费结算车道的时间为准

2012年09月25日 14: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根据山东免收小客车通行费实施细则,免费时间是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不管是高速还是普通公路,都是以车辆驶离收费结算车道的时间为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财审处处长宋乐旭24日表示。

  “万一到收费口时遇到时间争议咋办,比如我的表慢五分钟,你的快一点?”青岛读者刘先生致电本报“刨根问底”。记者随后从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获悉,规定的标准时间是以结算中心的系统时间为准。

  “到了10月7日24时,收费站回收通行卡时系统会自动显示金额,收不收都是系统说了算。超了几秒钟下高速,也要收全程的路费。”结算中心负责人说。

  提前上路法 注意:省际长途不适用

  免费是以车辆驶离收费结算车道时间为准,因此车辆在收费期间领卡上高速,免费期间下高速也是不收费的。如从济南开车去威海,可在29日傍晚后出发,到出口预计正好进入免费时段。

  但故意降低车速或在服务区非正常停留来等免费时间,将遭到严厉处罚。此外,除京津冀等少数地区,大部分车辆到省际收费站后须换卡结算,所以非免费时间段上高速跑省际长途是很难省钱的。

  先下后上法 注意:准确把握时间

  如果接近收费的临界点,车主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切记不要超速行驶,最好提前半小时在就近的出口下高速,改走普通公路。

  如果走普通公路路途遥远或路况不佳,车主可考虑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先下一次高速,然后再重新上高速。这样系统就会重新计时,车主只需要交超时部分的通行费用就可以了。(记者 杨传忠)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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