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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市场竞争更考量经销商诚信

2012年10月30日 09:3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准车主与经销商的购车协议已经签好,并且在银行办理的车贷申请亦已批下来,现在经销商却不卖车了,经销商给出的理由是准车主在谈好价格后,没有缴纳购车定金。元芳,你怎么看?  

  近日,一位准车主打电话给记者大吐苦水,称他在一合资汽车经销商处看车,经销商当时给了一个相对满意的价格。由于各种原因,他没有立即缴纳购车定金,但是双方签署了购车协议,明确了购车款项。当准车主车贷申请的审批手续已经完成,准备按协议购买该车时,却被告知协议无法履行,因为准车主在谈好价格后,没有立即缴纳定金,车不再按当时签订的价格卖给车主。

  该汽车经销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准车主在谈好价格后没有缴纳购车定金,活动已经结束,优惠也取消了。

  厂家减产、经销商库存压力不再、优惠缩水,这确实是市场行为,但是准车主与经销商既然签订了购车协议,就算厂家临时调整了产能,也不能因为万元的优惠幅度,而影响经销商的诚信。(文/记者 潘斌)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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