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我国汽车交易市场将实行分类制

2014年05月05日 09:32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汽车市场分会秘书长王宏昌日前表示,我国有形汽车市场将实行分类,新的分类方案今年即将发布实施。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必备条件两大部分:首先,进入有形汽车市场分类名单的要满足,具有市场管理主体(政府批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经市场主管部门核准的证书和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进行经营的合法资质商户等三个基本条件。然后,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相应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一类市场必须满足年营业额100亿元以上、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年营业额20亿元到100亿元、建筑面积10万至50万平方米的为二类市场;剩下则为三类市场。

【编辑:魏巍】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