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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通违章挂钩个人信用 开车不规矩或影响个人信贷

2015年02月03日 10:1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省信用办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将驾驶人交通信用状况与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通过查询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实施相应的惩戒。

  《办法》规定失信行为有一般、较重、严重三个层次。其中,一年内闯红灯、超速等累计20起,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都算作一般失信行为;出现醉驾、飙车、肇事逃逸、伪造号牌等行为的,算作较重失信行为;出现机动车恶意交通违法,如交通肇事被判刑等都算作严重失信。

  《办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失信行为及其惩戒措施作出系统全面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江苏省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和在江苏省注册登记机动车的自然人。《办法》详细列举了车主、开车人的哪些行为算是一般、较重、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一旦出现并累计到何种程度,将受到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实施的惩戒。

  据悉,该交通失信纪录并非伴随终身,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5年,以上期满系统均可自动修复。

  截止2014年底,江苏省机动车保有量175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19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8%。交警部门表示,交通信用管理在全国无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而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是道路交通源头管理、路面管理的重点。(曹淼)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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