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消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更明确更具体,作为重要消费品的汽车,也将由于新消法的出台而受到更好保护。“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极大减轻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有经销商担忧:不附条件的退货规定和赔偿约束,是否会导致恶意退货,从而给经营者带来不利?专家表示,汽车商品恶意要求退换货的现象很少。目前,汽车业仍存在一些不利于维护行业“公平正义”的制度,比如《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阻碍充分竞争、使部分厂家可以通过代理制度控制市场的情况,4S店销售模式也与国家对节约的倡导并不相符。从召回条例到三包法规,再到新消法,汽车业的消费环境正在逐步得到改善,国家在维护行业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态度也十分坚定和明确。与具体条款相比,这种信号也许才是新消法带给广大汽车消费者的更大价值。……(详细)
与美国的“柠檬法”相比,“新消法”的火力还不够猛烈。
首先,“举证责任导致”的适用期限只有6个月,也就是说,一旦汽车6个月出现问题,消费者还是必须自己举证。而事实上,新车在半年内出现问题的几率并不大,更多的是在两到三年后才比较频繁,因此,有专家认为应该在汽车“三包”的期限内都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立法保护消费者意图的明确,也就是厂家和经销商应该在“三包”期限内保证产品不出问题。此外,“举证责任倒置”只能解决举证问题,在真实的责任认定阶段并没有得到体现和解决,只能有限度地保护特定消费者在6个月之内的质量问题,事实上,厂商和经销商在“自证清白”的过程中,往往会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无责任”,因此,如何考量这种结果是否真实可信,仍然需要法院或者一个第三方的检测机构进行评价。……(详细)
“新消法”的火力目前来看还不够猛烈,但与之前相比,也已经算是较大的进步。同时,专家提示消费者,尽管目前舆论普遍认为汽车“三包”没什么作用,但事实上,汽车“三包”是有用的,只是消费者不知道怎么去用。现在也没有权威机构对“三包”条例进行逐条解释,所以,解释权就变成了厂商和经销商的工具,因此,在遇到产品问题时,消费者还是应该拿起“新消法”和“三包”政策,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