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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多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意见”管理共享单车

2017年06月01日 16:33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 随着共享单车进入贵阳,它的规范管理也受到市民关注。如何让共享单车提供方便的同时,又保障骑行者的安全,不给城市环境添堵。昨日,由贵阳市交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贵阳市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出炉,并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据了解,意见明确贵阳市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共享单车将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在各部门具体职责上,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文件和标准的制定及统筹协调;市规划部门负责完善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秩序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公安部门指导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停车标识的设置,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通行和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在区域方面,根据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建设现状,全市互联网自行车以老城核心区(一环)外城区、近郊和景区为主要发展方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力投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和城市管理部门对运力进行动态监测和投放指导。

  据了解,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更加规范地管理共享单车,从即日起到6月15日,贵阳相关部门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贵阳市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意见稿全文将于今日在贵阳市交委官方网站公布,市民可进行查阅,如果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6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电话:0851-85664270(传真)

  电子邮箱:gysjtfzyjzx@163.com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124号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邮编:550003

  (本报记者 欧鲁男)

  不文明骑行 要进黑名单

  意见明确,在贵阳从事互联网自行车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拥有保障服务的营业场所和投诉处理、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并且须在贵阳设立分支机构。针对目前已在贵阳市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企业,意见要求必须30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针对使用者,意见也做出明确要求。对不文明骑行者,企业要设立黑名单,对多次违规违约的使用者,停止提供服务,引导他们形成依法骑行、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

  如果使用者故意损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或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共享单车企业 要给骑行者买保险

  此外,意见也明确共享单车企业的相关责任。包括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用户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

  企业应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合法经营。应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用户及市民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

  此外,企业还必须组建运营维护队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车辆,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做好车辆维护,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破损车辆处理反应速度,确保投放市场的车辆安全完好,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清洁维护,确保车容车貌整洁。 欧鲁男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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