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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6·18”促销不得虚构成交量

2018年06月13日 16:2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杨滨)“6·18”电商年中促销活动即将开始,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对阿里巴巴、京东、当当网、国美在线等12家电商平台以及去哪儿网、今日头条(抖音)、小米等互联网企业作出指导,市消协提出经营提示,要求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市工商局要求电商平台,自觉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身份登记审查、促销信息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检查监控和信息事先公示四项经营义务;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对合同中“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保留随时修改、中断条款内容,无须事先告知”等典型违法格式条款进行归纳提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不得借助技术手段、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电商平台还要加强对商品的抽检,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D044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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