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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称通讯企业纳税数额与实际销售额不符

2011年05月03日 05: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明小姐所在的公司每月都会给员工报销150元通讯费。不过,要拿到通讯费的发票却不容易。

  明小姐一般是在公司楼下的打印店买充值卡,但这里不提供“免费”发票。“打印店老板告诉我,不论充值卡面额多少,发票一律2.5元一张。”明小姐说,每个月,她都要额外花5元购买两张充值卡定额发票。

  “即便这样,他那里的发票也是时有时无,是否能买着还得碰运气。”明小姐说。

  尽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是违法行为几成共识,但手机充值卡定额发票似乎一直不在其列。几年来,手机充值卡定额发票已经从便利店、报亭等地的零星交易扩展至网络上的大批量交易,买卖手机充值卡发票的问题呈现积重难返之势。

  直接买发票,数量不限

  至今,徐先生对第一次索要手机充值卡发票的经历记忆犹新。

  2006年,徐先生在公司附近的报亭买了一张100元面额的充值卡,索要发票时,老板告知要另加0.5元。薛先生当时跟报亭老板争论半天,但对方摆出一副“爱要不要”的架势,不予理会。要想省下这笔冤枉钱,只能牺牲休息时间跑到移动营业厅,“排一个多小时队,再花两分钟交手机费”。

  时隔4年,北京市的多家手机充值卡零售店依然在“卖发票”。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些销售点的充值卡发票售价在两到三元不等。这些零售点的老板称,发票也是他们花钱买的,“不想花钱买发票,就去营业厅买充值卡,那儿开发票不要钱。”而有的零售点则表示,根本没有发票,“进卡的时候就没给发票,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目前中国移动的代理经销商分为三级,报刊亭、便利店等属于三级代销商,如果上级代理商没给他们发票,那么,消费者可能就无法获得相应发票。

  据了解,移动营业厅内开具的发票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在营业厅直接购买充值卡开具充值卡专用定额发票;另一种则是根据用户手机每月实际发生的通讯费开转讫发票。

  “中国移动的营业厅不是哪儿都有,为了两张发票跑一趟,我宁愿花几块钱就近买或者从网上买。”明小姐说。

  记者在淘宝网上发现,一些淘宝网店专门从事在线充值、出售充值卡发票的业务。一张中国移动百元面额充值卡的发票,网上售价3元,50元面额充值卡的发票售价两元。一位店主称,用户网上充值时可同时拍下发票,一起付款给卖家。发票的价格是根据发票税率指定的,保证货真价实。

  而另一家淘宝店主则直接告诉记者,他们所售的充值卡专用定额发票可以直接单独买,并且数量不限。

  配额发票成紧俏商品

  北京市万家马甸邮币卡市场磁卡厅是北京市市内手机充值卡的主要批发市场。

  4月15日,记者以批发手机充值卡为名,向批发商提出要购买充值卡发票。不过,这位老板称,“打折卡从不带发票”。

  所谓打折卡,就是零售商以批发价购进的手机充值卡。当天,一张移动百元充值卡的批发价是98.88元,联通百元充值卡批发价为98.5元。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充值卡的批发价格依据行情每天各不相同,但浮动不大,即零售商每卖出一张百元充值卡,获利1~2元。

  对于批发商是否从运营商处获得一定数量的充值卡定额发票及这些发票的去处问题,批发商三缄其口,拒绝回答。

  另一大运营商中国联通的客服热线表示,“虽然经销商购卡时,中国联通按购卡数量下发了全部定额发票,但经销商没有将发票发到消费者手中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联通运营商无权管理。”

  两大运营商的服务热线均向记者建议,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充值卡,就一定能获得相应的发票。

  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手机充值卡的销售流程一般是由中国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批给一级代理,再由其分售给各零售点。早期,运营商采取的是一张充值卡配一张发票的销售方式,但随即出现了批发商或零售商大量倒卖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

  目前,中国移动出售大宗数额充值卡时,只依照一定配额比例发给手机充值卡的一级代理商部分发票,这直接导致了现在大部分零售点没有充值卡定额发票,而配发的一部分定额发票也成了“抢手货”,手机用户要花钱才能买到发票等问题也应运而生。

  有法难依,税务部门尚无有效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销售电信充值卡的网点应按照充值卡的面值向购卡的消费者提供相应面值的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否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举报。

  12366北京地税热线的服务人员表示,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举报后,会将其备案并交由该经销商所属区、县税务局核实、稽查,“3个月之内,税务部门会将稽查结果通知给举报人。”

  2006年,北京市地税局曾针对这类问题出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通信行业专用定额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委托代办形式批发或销售充值卡的通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法》和发票管理法规及其他法律规定,与运营商或批发商等代办公司及零售商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明确关于专用定额发票管理的相关细则,包括发票的发放部门、发放的配比额度等条款。《通知》还特别指出,严禁倒买倒卖、转借代开通讯行业专用定额发票。

  不过,《通知》收效甚微。

  北京市地税局曾考虑要求各零售点安装税控装置,采取一机一卡一密码式单机控税。但由于零售点分布范围广而多、经营规模小等特点,“并不是每个零售点都有经济条件安装这种装置。如果每卖出一张充值卡,就由控税机机打一张发票的话,可能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热线服务人员称,还是希望广大手机用户在指定营业厅等正规渠道开取发票。

  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征管科的邓科长告诉记者,目前,通讯企业的纳税数额与实际销售额不符是不争的事实,手机充值卡定额发票的问题也由来已久。为此,北京市税务部门曾多次与中国移动等通信企业协商,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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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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