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获悉,从7月1日起,广西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月营业额3000元提高至5000元,这将为当地个体工商户(个人)每年减轻营业税负担1亿多元。
这是广西自1995年1月1日以来第三次上调营业税起征点。广西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的上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1995年1月1日起的月营业额1000元,到2009年1月1日起的3000元,再到此次的5000元。但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一直保持在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未变。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的数据,此次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将惠及广西月营业额为3000-4999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37643户,每年将为他们减轻营业税负担约1.13亿元。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对促进广西民营和个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 王秋凤)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