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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民事索赔案起波澜 律师今提起第二批诉讼

2011年09月19日 10:3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操纵中关村股价民事索赔案再起风云。尽管首个起诉黄光裕的股民李岩近日刚刚撤诉,但本报记者昨天从代理律师张远忠处获悉,针对黄光裕的第二批民事索赔诉讼将于今天向法院提交,其中一位股民还是苏州股民。

  据李岩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介绍,去年8月,黄光裕内幕交易罪被终审认定后,股民李岩成为首位向黄光裕提起民事索赔的股民。李岩在2007年6月13日以每股10.39元购买了500股中关村科技股票,并于两天后以每股10.08元全部卖出,损失155元。李岩认为,他出卖股票的行为与黄光裕夫妇购买股票的行为是同一时间的反向交易,其损失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证券法》相关规定,他起诉要求黄光裕夫妇赔偿损失155元。

  9月6日,此案首次开庭时,张远忠当庭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李岩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余元,同时申请增加李岩另两次交易的损失共计几十万元。但黄光裕夫妇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方未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追加诉讼请求及相应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应允许。审判长随后宣布休庭,称合议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合议。昨天,针对北京媒体报道的李岩已经撤诉一事,张远忠对本报记者表示:“确有此事,但不方便透露具体原因和细节”。

  对于李岩撤诉,张远忠并不气馁,他告诉记者,今天将再次向法院提交民事索赔诉状,这次起诉的股民有十多位,其中有位是苏州股民。记者联系上这位苏州股民,她告诉记者,自己是在19元多买的中关村股票,现在股价跌到6元多,损失惨重。

  张远忠提醒需要向黄光裕索赔的股民:“切记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过了这个时间,诉讼就无效了”。他告诉记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者,都可以作为原告向黄光裕索赔:2007年4月27日到6月27日期间与黄光裕做反向交易的投资者;2007年8月13日到9月28日期间与黄光裕做反向交易的投资者;2008年5月8日到2008年11月8日买入中关村股票,2008年11月8日以后还持有或已经卖出但有损失的投资者。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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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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