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上海市财政局获悉,上海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经敲定,将于15日启动发行。从目前披露的消息看,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
在业内人士看来,自行发债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处理上又向前迈出了一步,打开了地方政府举债的“前门”,也将推动地方政府负债逐步透明化。
上海尝“自行发债”头啖汤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此次债券发行分为两期,分别是36亿元3年期、35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财政部此前于10月20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目前,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各项细则的制定,广东此前已经确定了债券的发行方式以及承销商,并将在11月底之前完成债券的发行。
而从上海自行发债的形式来看,两期地方债均采用了主承销商承销和招标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开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三家分别为主承销商,而其他承销商共有17家。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安国俊认为,无论从项目融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还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角度,发行地方债券都是地方政府融资阳光化、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市场人士认为,从地方融资平台转向发行地方债是大趋势,上海财政支撑较强,管理基础较好,政务透明度较高,且由于其自身经济总量保持在全国前列,金融市场发达,参与的金融机构众多,此次拔得自行发债头筹在情理之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