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1月10日电 (魏琳)11日,云南非公经济司法座谈会在此间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将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阳光”司法环境。
目前,云南拥有130万户非公有制企业,2011年上半年,云南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0.1%,增值1444.86亿元,已成为云南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然而,与公有经济相比,云南非公有制企业司法保护长期存在不规范现象,云南人民法院对涉诉民营企业的审判、保全措施、以及执行力度等存在保护不力的问题。
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精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起草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全省各级法院阳光服务型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摒弃各种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拓宽非公经济融资渠道,依法保护非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表示,针对“拖时间,拖效率”的问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手段,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此外,云南省高院还将与云南省工商联合会共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维权机制,解除非公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云南省人大代表、晋宁县晋城镇奶牛养殖户李绍明告诉记者,作为普通农户,自主经营的企业常常面临借贷难、发展难等问题,规范司法环境不仅为当地农户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会,也使当地企业有了向外发展的可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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