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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达芬奇事件”考验工商部门执法水平

2011年12月29日 09: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向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33.43万元罚款。这是在沉寂了近半年时间之后,“达芬奇事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事情的进展多少让人有些意外:一是罚款的数额没有人们想象得那样高,133.43万对于达芬奇家居公司来说可谓“小菜一碟”。以至于有人嘲笑说“还不够买一套达芬奇家具”;二是对于这样“一碟小菜”,达芬奇也不“吃”,并且通过微博据理力争,高调回应,公开质疑上海市工商局的处罚依据是否合理合法。

  这样的结果不仅没有让人们的质疑消除,反而增加了新的悬念。

  从上海市工商局所公布的对达芬奇的处罚力度来看,大有“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意味。这样的处罚,如果仅仅是为了让达芬奇家具造假案在年底前对公众有个交代,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证明,这样的处罚结果反而让上海市工商部门处境尴尬。不仅公众不买账,连达芬奇家居公司也不买账。事情的进展,有待于上海市工商局提供更多的处罚依据。

  平心而论,从达芬奇所举的三条理由看,并非没有道理。其一,工商部门判定达芬奇被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依据是《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该标准非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是推荐性标准,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其二,工商部门7月11日从达芬奇公司抽取了两件“卡布丽缇”床头柜进行“漆膜耐香烟灼烧”指标检验,按照《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规定,相关检验程序至少要7天,但仅过4天工商部门就向媒体公布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信息,因此“检验程序严重违法”。其三,达芬奇称已筹集1.2亿元解决“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投诉”,但工商部门“公然否认此事”,并“指责”其“不诚信”。

  其实,对于上述三条理由,认定前两条理由是否成立并不复杂,有白纸黑字作依据。对于上海市工商局是否存在“检验程序严重违法”相信也不难澄清。达芬奇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否应该跟“诚信”挂上钩?因为相关信息披露并不充分,局外人一时还不便置喙。

  这件事情还给了我们一些新启示:一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不会轻意接受,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自证清白,从而规避处罚。并且,企业的维权水平也在提高。如果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处罚就不会让人心服口服。被处罚者肯定会继续纠缠下去,不肯罢休。这对工商部门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工商部门如果罚得没有专业水准,反而让人看轻,只有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的形势。

  二是公众情绪并不能代替法律,仅仅靠舆论或“道德审判”解决不了问题,最终还得靠法律。公众在愤怒之余,也不妨听听达芬奇的自辩。如果工商部门的处罚没有罚到“点”上,即使罚得再轻,达芬奇也当然有权反驳甚至提出行政复议。就达芬奇家居公司来说,已经没有其他退路,除了择机突围外,别无选择。 (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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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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