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丢6000元物品 “华义”托运部只赔300元
2012年10月30日 13:52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6000多元的导航仪被托运部弄丢了,最后却只肯赔300元。”昨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华义”托运部不负责任。
6000元物品托运途中丢失
2012年9月21日,李女士将一件车载导航仪交给“华义”托运部运送,双方均在运单上签字。发货后五日,货物接收单位浙江某公司告诉李女士没有收到货物,于是,李女士找到该托运部查询,结果查到货物在托运途中丢失了。
对此,“华义”托运部只同意按照运单上1元保费对应的赔偿限额333元进行赔偿。但李女士不同意这种赔偿方案,认为自己的导航仪市值6000元,既然是托运部弄丢的就要全额赔偿。
消协:托运部只赔333元
明显不合理
为此,记者联系到该托运部的万经理,他表示,李女士托运时未告知是导航仪,只能按双方约定赔偿333元。
市消协秘书长吴荣玲表示,托运部未将李女士的货物托运到目的地,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虽双方对货物遗失赔偿额有约定,但商家在发现货物丢失后未及时通知李女士,致使耽误寻找,应该赔偿货物的部分价值款,333元明显不合理。李女士可到消协投诉。记者 刘星
【编辑: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