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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户籍制度 实现人的城镇化

2013年03月08日 11:3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

  改革户籍制度 实现人的城镇化

  “城镇化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大‘热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城镇化时还首次出现‘自由迁徙’一词。”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一鸣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解读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只有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才能为自由迁徙提供公平的环境。

  解决“三个不协调”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王一鸣长期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并一直关注中国城镇化。他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化还面临“三个不协调”的问题,一是东中西部城市发展不协调,二是大中城市与小城镇发展不协调,三是城镇化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协调。

  “我国的特大型城市和大城市人口数量呈趋多发展态势,交通、医疗、教育等城市承载能力已近极限。”他说,未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要解决好“三个不协调”。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特别是中小城市,如何增强产业发展,吸引人口向其集中是未来重要研究课题。” 他说。

  分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首次提出了‘自由迁徙’一词。自由迁徙是我国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人们自由迁徙不存在障碍,问题是农民工虽然实现了自由迁徙,却没有享受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王一鸣同时指出,这背后是一系列制度问题。

  他说,户籍制度是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第一道障碍。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衡量城镇化进程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志。现行的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医疗、教育等各种福利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不过他也指出,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仅提出“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相比,今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我国国情复杂,区域差异大,户籍改革应充分考虑我国区域差异性、发展水平的差距性,不能简单搞‘一刀切’,而是要分类、分层次、分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他建议。

  出台配套措施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

  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需要相当的成本。一项调查显示,一个进城的农民要完全市民化,平均成本需要18万元人民币左右。王一鸣建议,应尽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还要注意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更好地结合起来。”他举例说,比如,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畴,必须要有财力的支撑,如何让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掏钱”?让流出地政府承担转移人口的成本不现实,最主要是流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成本。不过,流入地政府即便有能力负担,也可能不愿意负担。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他建议,除了建立中央和地方成本分担机制外,目前我国的一些实践探索表明,可以把城镇占用农业用地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使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更好地结合起来。(驻京记者 李萍)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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