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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信息披露挤牙膏 不合格产品"身世"成谜

2013年05月20日 10:1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等,但是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的信息成了有关政府部门“不能说的秘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信息公开“躲猫猫”

  不合格产品“身世”成谜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有媒体采访报道称:“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广州一大学学生陈晓岸17日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镉含量超标米及米制品的品牌、生产公司(或餐饮单位),以及各品牌镉含量超标的具体数据等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晚公布了四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四家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太洋海鲜酒家的米中镉含量最高达0.4毫克/千克,是国家标准限值的两倍。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在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18日晚,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在这次公布的抽查结果中,除了米及米制品之外,年糕类、油炸小食品、熟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辣椒干及辣椒粉等6类被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目前均未公布。

  为什么不公布不合格产品品牌?市场上还有多少正在销售?不合格产品到底流向了哪里?记者致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采访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公布的。”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问题至今没有回复。

  故意隐瞒关键信息

  专家指涉嫌三违法规

  “真话只说一半就等于是假话,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些已经被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广州市民宋晓丹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公告,但是其中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却被隐瞒,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首先,信息选择性公布有违法律宗旨。除米及米制品外,目前还有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类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均未公布。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

  其次,不合格食品危害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

  再次,故意隐瞒食品安全信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六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本办法负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会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报告、通报和会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这是政府部门懒政、惰政的表现,违反了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

  隐瞒不合格产品品牌

  被疑充当“保护伞”

  这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湖南部分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广东省卫生厅在通报镉超标大米流向时称“部分退货的问题大米由湖南经销商销往广东省个别地区用于饲料用粮”。什么是“个别地区”?至今仍旧未公布相关信息。

  “我不能理解,在一切证据都已经坐实,也公布了总体数据之后,为何不能进一步公布详细信息。”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毅说,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越能减少恐慌,“犹抱琵琶半遮面”只能损伤自身公信力。部分消费者质疑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意隐瞒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动机,是维护善良老百姓的健康重要,还是维护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重要?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药监部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保护伞”?

  通报

  广州镉大米来自湖南

  新华社电(记者 赖雨晨)为回应公众质疑,继公布餐饮单位后,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又在18日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8批次镉大米和米制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其中,问题大米全部来自湖南,而米粉制品由两家东莞厂家生产。

  根据广州食药监局通报,8批次镉大米和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分别为: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2批、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1批;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生产的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生产的“好日子”珍珠米1批;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生产的“东莞米粉”1批;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生产的“翠竹排粉”1批。广州食药监局称已对问题大米和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

  (李柯勇 欧甸丘)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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