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云南物流企业管理存隐患 法律风险或成致命一击

2013年09月03日 12:01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双边贸易往来的持续扩大,为本土物流企业创造了巨大商机的同时,越来越多物流业务存在的风险也随之而来。记者黄晓松摄

  “企业在开展物流事务的过程中,法律风险可能藏身于每一个物流操作的环节中,如果企业没有完善的法律防控体系,那么企业很有可能不能识别这些或将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的风险存在。”昆明亮剑律师事务所物流业务部首席律师廉贵认为,由于云南物流行业进入门槛不高,大部分企业对法律防控认识不足,以至于本土部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和防控能力较为薄弱,很容易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而片面的将一些存在法律风险的办法盲目的运用到企业管理中。

  用工合同、设备管理是两大症结

  在2011年,昆明一物流公司为了解决淡旺季货源供需差异的用车关系,企业与100多位个体驾驶员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自身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一千万元,为个体驾驶员购买运输车辆,并由这些个体驾驶员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购车款。在此期间企业负责提供货源,同时按月支付运费,个体驾驶员服从企业淡旺季调配并承担车辆的各项费用。合同期满后,将贷款全数偿还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个体驾驶员,以此来控制企业在淡季自营车辆过剩的问题。

  然而事与愿违。2011年末,部分驾驶员因货源不足等问题无力定期归还贷款,而出现长期拖欠行为,最终该物流企业作为借贷担保主体以及贷款车辆落户主体被借贷银行告上了法院。由于该物流企业在法律风险识别能力上的欠缺,并没有在与个体驾驶员签订的合同中划分责任所属,最终导致该物流企业代替这些个体驾驶员偿还银行贷款数百万元的同时,还被这一复杂“官司”缠身近两年时间,企业整体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企业在开展物流事务的过程中,法律风险可能藏身于每一个物流操作的环节中,如果企业没有完善的法律防控体系,那么企业很有可能不能识别这些或将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的风险存在。”昆明亮剑律师事务所物流业务部首席律师廉贵认为,由于云南物流行业进入门槛不高,大部分企业对法律防控认识不足,以至于本土部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和防控能力较为薄弱,很容易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而片面的将一些存在法律风险的办法盲目的运用到企业管理中。

  廉贵分析指出,作为劳动密集型的物流行业,在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物流业务时本身就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尤其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方面、责任明细划分方面以及物流设备运营管理等方面法律风险尤为突出。提前完善法律防控体系以识别各种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对于企业在开展物流业务则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上述案例,他建议,云南部分本土物流企业在尚未形成系统化法律防控系统时,可以通过三种方法规避一些常见法律风险的发生:一方面物流企业需要进一步规范用工合同以及车辆挂靠协议,明确规定企业和挂靠人各自分担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挂靠驾驶员提供相应的担保或风险保证金,避免口头合同等方式形成不具备法律效用的合同;另一方面加强对运输工具的日常维护、运营制度以及路线规划等方面的规范化,为运营车辆配置车载GPS定位工具,以便于及时了解运输工具的运营状态,同时加强驾驶员专业技能、安全意识以及意外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同时企业应统一为自营或挂靠车辆购买足额的保险,以避免个体驾驶员出现不投保或保额不足等问题致使企业无法实现风险转移。

  跨国贸易频繁考验企业管理体系

  此外,对于在开展跨国物流业务时,由于物流企业对跨境物流事物所存在的费用支付风险认识不足,而导致物流企业发生大亏损的事例近年来越加频繁。

  以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快运物流分公司 (下称快运物流)与宣威润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凯)签订的关于东南亚国家淀粉物流案例为例,2010年润凯委托快运物流向东南亚国家运输淀粉,为了建立稳定的物流货源供需关系,快运物流为润凯垫付运费70余万元,并约定在货物运送结束后再结清尾款。然而当整个长周期的跨国物流配送结束后,快运物流向润凯讨要余下运费时,却发现润凯已经破产倒闭,最终导致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后,润凯依然无力偿还快运物流余下的运费,至今尾款任未结清。

  对此,廉贵建议企业在承接周期较长的跨国物流业务时,原则上尽可能地减少以垫付方式的付款,对于需要必须要垫付的客户,一定要谨慎对待其实力和资信;建立有效的客户档案和信用管理,定期对需要垫付的客户进行资质审核,及时把握委托方的资金情况,进一步避免潜在法律风险的发生,最大程度上降低物流企业的在业务过程中的亏损,避免发生委托方无力偿还运费的情况发生。

  在双边贸易往来的持续扩大,为本土物流企业创造了巨大商机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物流业务所存在的风险也随之而来。连日来记者走访昆明凉亭物流中心片区、浩宏物流驾驶员城等地了解到,大多数中小物流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并不具备系统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及维权意识较差。

  不仅仅是昆明本土的物流业务,随着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贸易“大通道”的不断扩大和完善,物流企业在跨国物流航运作业中,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一旦发生由于货物“损毁灭失”等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物流企业很难寻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统一诉讼和相关赔偿事宜。记者付毅 乔莹报道

【编辑:程春雨】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