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宣布重点向港澳开放商业保理业
中新社广州11月25日电 (王华 陈瑜琦)广州市政府25日宣布,将重点向港澳地区开放商业保理业。
保理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贸易融资工具,是指提供商将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综合性商贸服务。保理业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较为成熟,主要由商业保理企业运作。中国以往类似业务主要由银行运作,门槛较高,而企业主导的商业保理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5日通过《广州市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业试点办法》,规定广州市作为CEPA项下的商业保理试点城市,重点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开放,其他国家和地区投资者由该市外经贸局初审后报商务部审批。
根据该试点办法,港澳服务提供者可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在广州设立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的商业保理企业可直接报该市外经贸局审批。
广州市外经贸局介绍称,此次试点向港澳地区开放商业保理业投资,对广州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也有利于提升中小企业贸易效率和企业利润水平。目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向广州市外经贸局表达了对商业保理业的强烈投资意向。
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底,全国经批准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共137家,注册资本总计约178亿元人民币;其中内资保理公司103家,外资保理公司34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