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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我国评级业务应实行准入退出机制

2014年04月22日 07: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因存在未对评级业务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进行验证等问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资信”)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近日遭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近来信用风险潮的出现,和评级机构不归位尽责有很大关系。为此,他建议我国评级业务应实行准入退出机制。

  上海证监局公告显示,新世纪资信存在的问题是:公司未建立评级结果公布制度;公司未对公司债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进行验证,也未将公司债评级统计结果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和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告。而中诚信的问题是:公司未建立防火墙制度;公司出具的部分评级报告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工作底稿、跟踪评级资料等档案材料缺失。

  对此,某评级业界资深人士21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信用风险事件接二连三出现,很大程度上和相关评级机构不归位尽责有很大关系。他坦言,目前国内的信用评级机构仍然处在“没有一个统一目标责任机构管理的状态”。同时对国外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基本没有有效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国内评级业长期以来混乱不堪。

  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认为,我国主流的发行人付费评级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一定利益关联,发行人因处于强势地位更容易为谋求高级别而向评级机构施压,而尚处于谋生阶段的评级机构也容易受到以级别换取市场和利润的诱惑。

  为此,中债资信研究开发部分析师陶丽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当前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上升的背景下,信用评级首先需要完善评级监管制度,强化评级监管。针对我国现有评级行业监管架构多头监管格局,要优化现有评级监管架构,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完善评级业务监管规则。其次,引导多种运营模式评级机构并存,提升评级独立性。鼓励投资人付费模式评级机构的运用,从根本上切断发行人与评级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再次,推广双评级制度,净化行业竞争氛围。最后,评级机构须端正理念、夯实技术,归位尽责。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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