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超85%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2014年04月24日 11:1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何雨欣 侯雪静)记者2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务院出台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4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介绍,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税务总局已正式下发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享受优惠不再审批,同时明确以前不列入税收优惠范围的核定征税的小微企业这次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近年来不断密集出台,包括统一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至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以前的6%和4%降至目前的3%;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有23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前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税负降低40%等。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给小微企业加大税收优惠,可以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就业增长,稳定经济增长助力。

【编辑:曾会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