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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多种低价药取消最高限价 合理利润利稳定

2014年05月09日 09:1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一批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涉及500多个品种中的1000多个剂型。其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近年来,基层医院全部使用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药品价格越来越低,廉价有效的药品“中标死”成为通病,去年我省就有100多种药品中标后厂家不再生产。据南京市卫生局药政处有关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出台这一政策,放松了对低价药品的价格控制。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南京中华门社区医院沈俊院长说,目前药品招标惟以“低价”论英雄,许多企业在竞标时故意压低价格,中标后因利润太低不愿生产,导致市场上缺货,比如中标价1.2元/支的破伤风抗毒素、9元/支的鱼精蛋白、1.9元/瓶的抗甲亢药等,近年来都在中标后消失,患者不得不自费购买价格贵的代替药品。如今限高不限低,许多药品厂家有利可图将愿意生产,比如,诺氟沙星目前中标价平均每粒0.05元,病人一天吃6粒费用是0.3元,药企几乎没什么利润,现在提高到3元/日,利润上去了,且经医保报销后多数百姓承担得起。

  “政策再好,关键在落实。”南京石门坎社区医院王健院长认为,让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还是要完善制度设计,既让市场之手引导药企生产廉价药,卫生主管部门又要监督和保障医院医生使用“廉价药”,对于一些中标后又不生产的药企,要及时拉入竞标“黑名单”。 (仲崇山)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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