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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允许互联网销售彩票 并无“牌照”一说

2014年05月09日 09:29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财政部:允许互联网销售彩票

  并无“牌照”一说

  目前我国年彩票销售额已突破三千亿元,随着互联网对我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网络销售彩票正在成为一大热点。网络销售彩票在我国是否合法合规?对于这一新兴领域,我国是如何监管的?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根据2012年发布的《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彩票销售模式可以包括实体店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自助终端销售等。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强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发行方式是彩票监管的重要内容。如彩票发行机构(即中福彩中心、中体彩中心)要变更彩票发行方式,应当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财政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书面决定。

  “也就是说,虽然彩票销售模式有上述几种选项,但具体实施前,须经财政部审查批准。”这位负责人说,2010年发布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针对外界关注的放开网络销售彩票,是否会对其发放“牌照”一说,财政部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2010年发布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和今年最新发布的《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电话、互联网销售彩票是由彩票发行机构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后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审查后作出书面决定。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彩票管理条例》规定,这些属于对变更彩票发行方式的行政审批,并不是直接向彩票代销单位发放所谓“牌照”。新华网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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