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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的士莫成公车替补

2014年05月19日 10: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2011年7月,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曾将区管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部取消,转而组成由60台车辆组成的公务用车队,供120个部门使用。近日,浑南新区又推出“公务的士”,向国资公司买服务。公务员需通过网页预约使用车辆,费用标准按照出租车的8折计算。“公务的士”上全部安装GPS监管系统,实现车辆和驾驶员的全程监控监管(5月18日新华网)。

  浑南新区推出“公务的士”,有看得见的节约和进步。但公众依然担心的是,“公务的士”将成为公务用车的另一种替补模式。

  依笔者看,公车改革,要注意这样几个要素:一是要少特权,真正有效地削减公务用车中的特权思维;二是要少浪费,公车使用中的巨大浪费要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不能单方面决定,公车改革制度或方案要透明,要有群众参与。这几条标准,应是公车改革的一种倾向或趋势。

  浑南新区的公车改革有突破,但也不是没有瑕疵。如公车改革的方案没有群众参与,“公务的士”完全由自我监控或监督,“公务的士”的产生形式有不公平性,公车业务直接外包给国有企业,缺乏民资或社会力量的参与;虽然不分官职大小用车需申请,但谁都可以申请,“公务的士”就成了公务员的新特权。常态化运营后,容易造成滥用。

  可以说,权力不被有效约束,特权思维仍在,即使换种公车方式也难免沦为过往公车模式的替补。公车改革不能是政府部门自说自话,既需要看结果以观后效,也需要看过程接受群众的检验。

  江苏 卞广春/职员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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