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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项财政补贴支持金融创新

2014年07月18日 13:35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将迎来新一轮的政策支持。

  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实现金融业从单纯融通资金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构建适应实体经济投融资发展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及了十个方面市一级的财政支持,未来实体经济将获得更多元化、多层次的创新型融资服务。此外,《意见》还鼓励地方金融企业、金控平台、金融交易平台做大做强。

  鼓励多层次融资渠道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南京市政府在下发的《意见》中重点提及了“积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可持续的金融支持体系”。要求在推动银行创新信贷方式的情况下,综合运用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证券化等金融工具,为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融资保障。在鼓励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时,从十个方面给出了市一级的财政支持。

  《意见》中关于鼓励大中小企业融资有两个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鼓励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功能,建立“1+N”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模式,联合不同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发起设立若干支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

  二是建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的综合考核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科技信贷投放的财政补贴力度,优化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打造一流区域性场外市场

  《意见》在提及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时,明确指出,应重点推动建立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沪、深交易所的互联互通和转板机制,打造面向江苏、辐射全国的一流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这意味着在政策的支持下,南京场外交易市场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以适应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的需要。

  《意见》称,支持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拓宽展示、融资、培育等功能,着力打造面向科技企业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南京石化商品合约交易中心建设和发展,建立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对接机制,探索开展原油期货交易,形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宗油品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大力推进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等试点。

  信用评级约束金融机构

  金融业的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好的金融机制和金融生态环境。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为支持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南京市政府还在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金融监管上做了一系列工作。在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上,一是建立金融高层次人才认定机制,构建市区联动的金融人才支持体系;二是加快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的发展,打造金融综合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三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常态机制。

  此外,《意见》明确提及规范和发展信用评级市场,通过信用评级对金融机构生产、经营和融资等活动进行约束。据了解,这也是首次提及从信用评级角度对金融业实施监管。

  十项补贴支持金融创新

  1、市本级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各区(园区)按同比例配套,用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补贴和奖励。

  2、市本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和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

  3、鼓励科技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与分红,市区两级设立总规模5亿元(首期5000万元)的股权代持基金。

  4、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模式。

  5、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设立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市本级首期安排引导资金5000万元,各区(园区)相应配套,企业作为会员单位认缴。

  6、完善市、区引导基金合作体系,市本级继续每年安排1亿元天使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鼓励科技创业企业引进社会资本,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进行股权转让,以股权为纽带,构建科技与资本有效对接的新模式。

  7、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创投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8、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9、大力培育私募股权市场。每年继续安排1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用阶段参股、直接投资、跟进投资、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股权投资市场发展。

  10、建立财政支持金融创新的财政激励机制,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鼓励和促进各类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对创新性突出、经济社会效益和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金融创新成果和项目予以奖励。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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