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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11次提高低保标准 “三无人员”月领1065元

2014年08月12日 18: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8月12日电 (蔡敏婕文燕媚)广州民政局12日发布消息称,广州今年第11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月1日起,该市城镇和农村的低保标准从480元人民币(下同)最高提升至600元;7月1日起,该市的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的供养标准从702元提高到1065元。

  据了解,该次提高标准过程中,广州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广州将为该次标准提高增加财政投入8639万元;这是自1995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11次提高广州低保标准,以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为保障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从2013年开始,广州建立并开始使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通过与市人社、公安以及金融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以准确确定其社会救助资格。

  截至8月12日,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共对申请低保低收入救助、住房保障等各类救助业务人数53191人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均检出不合格率从原来的30%下降到14%,提高了广州市社会救助准确率,为广州市节约社会救助资金近3000万元。

  广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重视底线民生工作,目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其救助制度的覆盖面和救助标准位于中国和广东省前列。据统计,目前广州市低收入居民(以低保家庭为例)享受的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城镇居民最高每人每月可达2000多元;农村居民最高每人每月可达1300多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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