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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旅游 警惕“内部价”陷阱

2014年09月26日 09:50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核心提示

  “十一”长假期即将到来,许多市民打算趁长假出游,如何能够顺利出行?出门旅游除了个别朋友选择自由行之外,更多的朋友则需要选择一家旅行社随团出游。如何选择旅行社、如何选择优质旅游产品,怎样能明白消费、快乐出游?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本期围绕“十一”长假旅游问题展开,9月25日8时40分至9时50分,沈阳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专家做客本报,就市民提出的旅游问题给予详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艳凤

  王先生:旅游投诉处理周期多长时间?

  答: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实行调解制度,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促使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该投诉是否已受理,如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如已受理,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

  “内部价”价格浮动太大需警惕

  林女士计划去欧洲旅游,正在为选择哪一家旅行社举棋不定的时候,朋友向她推荐自称为G旅行社员工的黄某某,称其可以拿到“内部员工价”,只有正常市场价的50%。林女士遂通过黄某某报了名,将团费、手续费和出境游保证金一并转账到了黄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眼看出团时间就要到了,林女士却一直未接到旅行社的通知,去G旅行社查询,却发现自己根本不在旅行团的游客名单上。林女士当即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经了解,黄某某系G旅行社离职员工,利用其在旅行社工作期间的人际关系,假借G旅行社员工身份,以“内部员工价”作幌招徕游客,要求游客提前半年到一年报团,将团费和保证金划转到其私人账户。黄某某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用后续收到的团款弥补之前的亏空,骗取游客信任,诈骗团费,套取现金,最终因游客无法如约成团出行而事发。黄某某操纵的“内部低价团”涉嫌诈骗,旅游部门建议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消费者面对所谓的旅游产品内部价或是优惠券时,要有心理预估价。决定旅游价格的因素很多,其中除导游费等少数因素可由旅行社控制外,构成旅游价格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景点门票费等其他费用都不为旅行社所控制,旅游价格的下调空间非常有限。因此,建议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商议价格时不要一味压价,要注重品质,谨防低价旅游消费陷阱。

  团购旅游项目看清业务经营许可证

  随着团购网站的兴起,越来越多人喜欢在网上购买商品,不仅节省时间,免去舟车劳顿,还是一种时尚。团购旅游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网站与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二是网站自己开网店经营旅游产品。相比较而言,后者存在的问题更多。

  《旅游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游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包括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建议广大旅游者选择网购旅游产品时应该登录正规旅行社的网站预订旅游产品,查看或咨询后再进行实质性操作。网上团购的旅游产品如果遭遇侵权,进行投诉时通常涉及三个地点:游客所在地、网站所在地、旅游目的地,这也增加了旅游监管部门调查、取证的难度。如果提供出游单位的旅游合同或发票,在发生纠纷时会得到合理的维权。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游

  游客有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言之,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是不受当事人意志左右、支配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合同法》中规定,不可抗力是法定解除合同的一个要件,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的正常履行没有影响,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如果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游客分担。旅行社如果没有或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游客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旅游合同。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的相关内容和条款做出修改和补充,是在原合同基础上使合同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后,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出游前签合同

  尽量详细

  一般旅游产品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构成,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因素也很多,因此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将旅游行程线路和服务标准约定明确,在旅游途中发现问题时先对照合同进行初步判定,发现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点或自费旅游景点,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及降低服务标准(比如餐饮、住宿等)的行为,可以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票据等相关证据,尤其是在填写《游客意见单》时要据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是判定旅行社、导游旅游服务质量好坏的依据,也是游客维权的重要依据。切记三点:一是一定要与组织出游单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尽量填写详细,特别是接待标准要明确,如交通、住宿、餐饮、联系电话,统一游览项目等,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二是所有经营旅游产品的单位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无论网店还是实体店,记得查验对方资质;三是在汇款后要索要印有税务局印章的发票。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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