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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银行原始股等理由诈骗 夫妻7年骗1.16亿

2014年10月29日 09:3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这对夫妻真能骗!在7年时间内,他们以投资银行原始股、资金周转等为由,骗走多位被害人共计1.16亿元!昨日,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刘梅芳、胡明权涉嫌诈骗一案。

  52岁的刘梅芳户籍地为上海,胡明权是其丈夫,61岁,户籍地在广州。据指控,2003年5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刘梅芳、胡明权以投资中国农业银行原始股、香港电信上市项目或以资金周转等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交付款项,并承诺获得高额利润回报。

  一开始刘梅芳的诈骗金额还比较小,后来,诈骗金额逐渐攀升,后来甚至单个人被骗就高达2000多万元。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刘梅芳以投资中国电信、中国农业银行原始股和矿山等项目为由,向被害人陆某珍声称将款项交其运作可获高额利润回报,骗取陆某珍人民币2605万余元。后刘梅芳仅归还人民币424万多元。

  经司法审计,刘梅芳骗取他人款项合计人民币1.161亿多元,港币50万元,造成他人损失人民币1.03亿多元、港币50万元。被告人胡明权参与诈骗他人款项合计5058万余元,造成他人损失4448万余元。

  庭审中,刘梅芳承认诈骗的事实,但又认为每一笔金额都“有水分”。她说,实际到手的钱并没有那么多。她称自己对所得的钱财数额都不清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自己都很糊涂。”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林霞虹)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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