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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加强汽车市场监管

2014年11月03日 10:0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为维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加强汽车市场监管。
  据介绍,汽车产业链长,牵扯面广,涉及多个部门。随着汽车消费不断升温,在汽车市场经营活动中,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现象时有发生。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大对损害竞争和消费者及其他汽车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虚假广告宣传、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依法公开汽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等信用信息,减少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汽车市场主体,要严格执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失信成本。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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