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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过特许经营等推进市政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2014年12月08日 1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8日电 11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在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时表示,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重点包括三个方面;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欧鸿介绍,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重点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对建设运营模式进行改革。一是改革现行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推动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转企改制,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二是鼓励规模化和一体化经营。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第二,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一是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为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二是丰富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途径和方式。对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TOT,也就是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将其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第三,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一是逐步理顺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二是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调整机制,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形成上下游价格合理传导。三是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使经营者能够得到合理收益。(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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