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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方否认百万私了讨薪女身亡案:家属要388万

2015年01月07日 07: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5日晚,太原“12·13”讨薪农妇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尸体检验工作结束。法医对周秀云的遗体进行了取样,将作进一步医学鉴定。待鉴定机构作出法医鉴定结论后,将依法告知当事人。与此同时,公众关心的一些谜团尚未揭开。

  检察院曾推荐四法医被拒

  2014年12月13日,来自河南周口的周秀云和丈夫向“龙瑞苑”项目讨要工资过程中,头发遭一名较胖民警拖拽及踩踏,后在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非正常死亡。5日,受太原市检察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刘良教授一行8人组成的鉴定团队,开始对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友志损伤程度进行了检验。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说,检察机关在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和鉴定人过程中,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

  死者丈夫王友志说,此次尸检所选择的8名工作人员,是由小店区检察院推荐并负责联系,家属们上网查询了解后同意了检方的推荐,尸检费用家属方没有支付。此前,太原市检察院给家属推荐了四位法医,但都没有被接受。

  家属及代表委员见证过程

  王友志的弟弟王怕说,当天共有3名家属见证了尸检过程。死者哥哥周访问、外甥晋新峰先进入尸检房,两人出来后,王友志的另一个弟弟王友栋进入。王友栋说,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和1名检察院的代表也现场见证了尸检全程。

  “检察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对尸检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王怕说,“家属对尸检过程和流程表示满意。”

  刘良教授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医学系主任,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是全国知名法医学专家,曾主持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死亡医学鉴定。参与鉴定的另外7位专家中有4名博士、1名在读博士和2名硕士研究生,几位博士分别从事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的鉴定、教学等工作。

  所邀法医学博士未赶上尸检

  为进一步保证尸检的公平和公正,家属特地委托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主任、法医学博士王鹏作为专业人士,见证并参与该次尸检。“家属通过代理人给我电话,说是要做尸检,原来想的5日下午只是做一个简单化验,系统解剖6日做,但是尸检在5日下午就做完了。”王鹏未来得及赶上5日尸检。死者丈夫王友志说,尸检费用家属方没有支付。

  昨晚,周秀云的儿子王奎林称,其父亲仍在山西武警医院治疗,其和家属、工友等10余人就住在医院对面的旅馆里,一边照顾父亲,一边等待尸检结果,“目前是派出所管我们吃住”。

  >>追问

  涉案民警“滥用职权”还是“故意伤害”?

  12月30日和1月3日,太原市检察院先后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捕3名涉案民警。一些法学专家和律师对此表示质疑。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邵守刚认为,从对案发时情节的报道看,当时并没有出现被害人暴力

  抗法妨碍公务的行为,没有出现任何可以导致执法人员对被害人动武的理由,涉案民警不能以被害人“妨碍公务”为由对其动武,因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从媒体报道的案情看,3名涉案民警涉嫌的罪名应该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是过失杀人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说。邵守刚说:“不能说执法人员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就一定是滥用职权,只能以滥用职权定性。权由法定,法律并未赋予执法者对他人随意动武的权力。”

  警方试图以100万元了结此事?

  有媒体报道,此案发生后,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曾与被害人家属接触,试图以100万元“了结此事”。记者采访了当事双方,双方对谁先提出“私了”以及赔偿金额诉求等各执一词。

  家属说,死者生前工作的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国有农场的场长王传金在去年12月18日前后代表警方找王友志谈话,表示愿意出“高价”处理此事。随后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杨副局长和律师面见家属,表示要给予家属赔偿。律师拿出《初步测算》让家属过目,这张手写字据显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5项共计542380元。

  6日晚间,杨副局长告诉记者,赔偿事宜是家属方首先提出的。“2014年12月17日下午,王传金向警方提供了一份家属口述、他代写、涉及周秀云死亡赔偿金等8项内容、总计388万元的赔偿清单。”

  王传金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赔偿事宜是我们先提出来的。当时征求了王友志四弟和五弟的意见,由我书写并提供给了民警。”

  杨副局长说,受善后组委派,他与律师在去年12月20日17时左右与家属会面。当时按照相关规定,从补偿角度提出了一个初步测算,最高额度为54万余元。并明确提出,具体是救助还是赔偿,要以尸检结果为依据。21日15时30分左右,善后组又派人与受害者家属进行了会面。两次会面主要是从善后角度出发,回应家属诉求。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的“中间人表示,太原方面赔偿额度可增加到100万元”的情况,杨副局长说:“警方从来没有向家属方提过100万的事情。”

  法律界专家认为,如果双方这种接触的目的是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是试图通过赔偿“了结案子”则没有法律空间。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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