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押金”迟迟不退引投诉
2015年01月15日 16:47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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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月7日,北京某旅行社逾期未返还出境旅游押金,涉及387名游客2411万元,引发游客聚集投诉。为此,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特发出2015旅游服务警示第1号(简称“1号警示”),防范出境旅游押金风险。
近期,北京某旅行社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旅游押金”,承诺行程结束后返还,但游客按期返回后,该社逾期未返还押金,引发游客聚集投诉。出境旅游保证金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缴纳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1号警示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的管理,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规范“出境旅游押金”管理制度,防范押金被挪用;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张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