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称网购化妆品致汞中毒 女子诉至法院索赔16万

2015年03月31日 14:4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张女士在网上购买化妆品,由于汞含量超标导致其中毒,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该案。

  据张女士诉称,去年5月4日,她在某知名商城网站上购买了一套某品牌美白祛斑五件套化妆品,价格为人民币99元,在使用该化妆品近4个月后出现脸睑水肿、下肢水肿等症状。之后张女士到北京几家大医院就医,最终被诊断为汞中毒,前后两次入住医院中毒救治科治疗。

  张女士认为,长沙某电子商务公司作为该化妆品的代理销售商理应承担责任。另外,该知名商城网站系该商品销售平台,且其在经营的商城网页上对所售美妆商品做了100%正品保证的宣传,因此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张女士要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95

【编辑:张明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