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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沙、横琴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获批

2015年07月13日 12: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7月13日电 (记者 唐贵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3日对外发布《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根据当天公布的办法,人行将允许在南沙、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并在区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以及参与区内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广东省辖内企业,从港澳地区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资金使用范围限于区内或境外,包括区内生产经营、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区内企业的境外项目建设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将结合南沙、横琴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需求和港澳人民币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总规模,并实行余额管理。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结算银行应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依法依规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人行广州分行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将推动南沙、横琴新区的发展,为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跨境融资支持,促进南沙、横琴新区的总部经济发展;同时帮助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的便利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该举被视为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港澳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同时将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中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2年12月,前海已经获批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至此,广东自贸区3地跨境人民币贷款政策实现同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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